職業安全衛生法新版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及「高溫熱危害」115年7月1日上路,立盈公司為了落實法令及保障勞工權益,於2026年6月23日的平鎮廠區及中科、南科廠區的同仁進行教育宣導,當天共有13位同仁參與此次教育宣導,期望藉由此次的法令宣導來傳達保障員工權益的重要性,並間接向所有同仁展現公司守護勞工身心安全健康的社會責任。
檢舉危害勞工權益專用信箱:whistleblower@lept.com.tw
一、職場霸凌防治專章
- Q1:什麼是職場霸凌?2026 年 7 月 上路的新法定義是什麼?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的第 22 條之 1,職場霸凌是指勞工在勞動場所執行職務時,因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或其他不當之言詞或行為,致使身心健康遭受危害。
Q2:職場霸凌專章什麼時候正式上路?
2025 年 12 月 2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12 月 19 日總統公布,預計 2026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
Q3:主管嚴格要求績效,會構成職場霸凌嗎?
不會。 法律保障雇主的管理權,要求績效、糾正錯誤、給予挑戰性任務都受法律保護。判斷的關鍵在於是否「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
Q4:訂雞排或飲料沒揪我,算職場霸凌嗎?
多數情況不算,但要看情境。勞動部官員明確指出,「訂雞排」這件事本身通常不屬於「執行職務」範疇。一兩次的疏忽、忘記,是人際摩擦,不是霸凌。
但如果情況變成:主管利用職務之便,刻意、持續性地排擠特定成員(例如每次加班訂餐都跳過特定員工),那就可能構成霸凌。
Q5:法律列出的「不當行為樣態」有哪些?
勞動部 4 月 21 日預告的子法草案,列出了六款不當行為樣態:
1.言語暴力:咆哮、辱罵、貶低人格。
2.社交排斥:刻意孤立、邊緣化。
3.職務干預:給不可能的任務或剝奪正常工作。
4.權力濫用:利用職權做與工作無關的要求。
5.名譽侵害:散布謠言、惡意詆毀。
6.其他與前五款相類之言行:概括條款。
Q6:被霸凌的對象只限「正職員工」嗎?派遣、實習生、約聘人員適用嗎?
保護範圍包含其他受指揮監督的勞動者。
法律明文規定,適用對象除了受僱勞工外,也包括「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例如派遣勞工、實習生等。但承攬人員、業務往來的第三方(如客戶、供應商),則以較廣義的「職場不法侵害」處理,不在霸凌專章範圍內。
Q7:如果霸凌的人是公司老闆怎麼辦?
可以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不需要先走公司內部程序。 這是這次修法最重要的補洞,過去如果霸凌者是公司最高負責人,員工幾乎沒有救濟管道。
7/1 之後:
- 直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提申訴
- 申訴時效:行為終了後 3 年內、離職後 1 年內,以較長者為準
- 認定成立後,最高負責人本人罰 1–100 萬(個人罰)
Q8:員工申訴後,會不會被報復、被資遣?
律明文禁止,並且有獨立罰則。職安法第 39 條第 4 項規定,雇主不得因勞工提出申訴而給予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處分(如降職、刁難)。
Q9:申訴後,公司處理流程要多久?
依照子法草案規定的關鍵時程:
- 0 日內:雇主收到申訴後,要書面通知申訴人是否受理。
- 7 日內:100 人以上企業,受理後要組成調查小組。
- 2 個月:調查完成期限,必要時可延長 1 個月。
- 1 個月:調查報告完成後,申訴處理單位要作出霸凌成立與否之決定。
每一個天數都對應到法規的具體要求,HR 在執行時都要留下書面紀錄。
Q10:30 人以下的小公司也要做嗎?
要做,但義務不同。 法律按公司人數規模分級:
- 10 人以上:要設置申訴管道並公開揭示。
- 30 人以上:要訂定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規範並公開揭示,並設立「申訴處理單位」(至少 3 人,性別比例 1/3)。
- 100 人以上:要組建調查小組(外部委員至少 1/2,性別比例 1/3)。
Q11:違反新法,企業會被罰多少?
罰則分幾個層次:
- 雇主未訂申訴管道或防治規範:3–75 萬。
- 雇主知悉霸凌卻未處理:3–75 萬,致勞工發生職業病再加重至 150 萬。
- 最高負責人本人經認定有霸凌行為:1–100 萬(個人罰,老闆要自己付)。
- 依事業規模、性質、違反情節,可加重至法定罰鍰最高額 1/2,整體最重可達 300 萬以上。
除了行政罰鍰,雇主也可能負擔民事連帶賠償責任,以及勞工身心健康受害的相關損害賠償。
Q12:員工想申訴,要準備什麼?
建議在申訴前先做四件事:
1.留下證據:時間、地點、對話紀錄、訊息截圖、錄音、相關郵件。
2.就醫並取得診斷證明:如果身心受影響,醫療紀錄是重要證據。
3.確認申訴管道:公司內部優先;被申訴人是最高負責人時可直接外部申訴。
4.留意申訴時效:行為終了後 3 年內、離職後 1 年內。
Q13:HR 在 7/1 之前要準備什麼?
依公司規模分四個層面準備:
- 制度層面: 修訂工作規則、訂定申訴及懲處規範、設置申訴管道並公開揭示。
- 組織層面: 設立申訴處理單位(30 人以上)、組建調查小組(100 人以上)、設置申復審議小組、建立外部專業委員資料庫。
- 教育層面: 全員教育訓練、主管專屬訓練(管理權界線)、調查人員訓練(至少 3 小時)。
- 執行層面: 申訴登錄系統、通報 SOP、保密程序、不報復承諾書、確認適用對象範圍(含派遣勞工、實習生)。
Q14:主管要怎麼避免「不小心霸凌」?
日常管理可以用以下五題自我檢查:
1.我給回饋時,是針對「行為」還是針對「人格」?
2.我分派任務時,是基於「業務必要」還是「特定人」?
3.我在公開場合的批評,是「糾正錯誤」還是「貶低人格」?
4.我私下的 1-on-1,是在「進行情緒管理」還是「情緒發洩」?
5.我對團隊成員的工作要求,是「全體一致」還是「明顯針對某人」?
二、高溫熱危害
在炎熱夏日進行戶外作業前及作業期間,可利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設置的高溫作業防護資訊網—熱危害風險等計算
https://hiosha.osha.gov.tw/content/info/heat1.aspx
查詢所處地點的熱危害風險等級,並依照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的預防措施,以避免工作環境熱傷害的產生。
(一)適時補充水份
(二)注意作業環境的溫度及濕度
(三)做好個人防曬措施
(四)注意個人健康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