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稽核室 |
許心珮 |
一、為協助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
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實施與
檢討修正之依據。
二、組織架構:
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依法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人員及
設置職務代理人。稽核主管之任免,由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
議,並應於董事會決議日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異動原因及異動內容以網際
網路資訊系統申報金管會備查。
三、執行方法
(一)稽核單位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包括每月應稽核之項目,
年度稽核計畫並應確實執行,據以評估公司及子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
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
(二)每年基本稽核項目包括:
1.法令規章遵循事項
2.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
或提供保證之管理及關係人交易之管理等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控制作
業
3.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
4.董事會議事運作之管理
5.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之管理
6.審計委員會議事運作之管理
7.財務報表編製流程之管理(包括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管理、會計專
業判斷程序、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之流程等)
8.資通安全檢查
9.銷售及收款循環、採購及付款循環等重要營運循環
四、稽核人員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呈報運作情形。
五、2025年主要運作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