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績效評估

董事會績效評估
一、目的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已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十七條訂定本辦法,以資遵循。
本公司已於114年9月25 日由董事會通過「立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於年度結束時執行當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
評估對象包含整體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及個別董事成員之績效表現。
 
1.本公司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五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5)內部控制


2.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六大面向: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董事職責認知   
   (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
內部控制

3.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五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
   (4)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


4.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四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薪資報酬委員會決策品質
   (4)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永續發展及提名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四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永續發展及提名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永續發展及提名委員會決策品質
   (4)永續發展及提名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二、董事會績效內部評估方式及標準


本公司董事會績效內部評估方式,並就以下3大面向為標準並運作:
  1. 評估由財務部負責彙整,採用各受評單位內部自評問卷方式進行,依董事會運作、董事參與度、薪酬委員會運作,審計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等五部份,以董事對董事會運作評估、董事對自身參與評估、薪酬委員對委員會運作評估,審計委員對委員會運作評估及永續發展委員對委員會運作評估。
  2. 效評估結果將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並將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3. 每年12月問卷悉數回收後,本公司財務部將依前開辦法分析,將結果提報於次年度第一季董事會,並針對董事之建議提出可加強改善之作法。

三、董事會績效內部評估結果:

1.預計於2025年12月業已完成完成董事成員,董事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之績效內部評估,將於2026年2月提報董事會後揭露:
2.2025年度董事會之績效評估結果如下:
受評年度 完成評預計評估日期 提報董事董事會日期 受評單位 評估總分 評估得分 達成率 綜合評估結果 建議與執行
2025 2025/12 暫訂2026年第一季 董事成員          
董事會      
薪酬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永續發展及提名委員會      
   
(1)本公司預計於2025年12月完成董事會及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並暫訂於2026年第一季召開之董事會將
     評鑑結果進行提報

(2)本年度考核項目達成率介於98%~100%,結果為優等以上,即公司董事成員,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
     會之現行制度及執行結果尚屬完善,無改善建議事項

(3)永續發展及提名委員會於2025年9月25日經董事會通過設立。


3.2025年度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結果如下:
 
受評年度 預計完成評估日期 提報董事會日期 受評單位 評估總分 評估得分 達成率 綜合評估結果 建議與執行
2025 2025/12 2026/2 董事成員          
董事會      
薪酬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永續發展及提名委員會      


四、2025年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之評估: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定期評估所屬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除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超然獨立聲明書」,並參酌金管會發布之「審計品質指標(AQIs)」架構,內容包括專業性、獨立性、品質控管、監督、創新能力等5大構面及之標準與各項AQI指標等審查項目,進行評估會計師之獨立性要件及適任性。
最近一年度評估結果預計於2025年底最後一次的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並於該日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對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之評估。